一、事项名称
驾驶证注销业务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23条、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
三、申请条件
1、准驾车型为C3、C4、D、E的驾驶证注销
2、持有驾驶证的当事人提出注销申请
四、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二、周五下午下乡服务)
(9:00—12:00,13:00—16:30)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14797289885
九、办理流程
受理岗接收手续,办结业务。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