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服务
二、设定依据:晋人社厅发〔2011〕181号 、晋价费字〔2012〕161号
三、申请条件:山西省所有参保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在首次申领时,需申领人本人或代理人携带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相片、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临时卡”的申领程序与要求与此相同。
2、对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申报时,必须将新参保人员参加信息:(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A4纸);(2)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相片;(3)参加工作时间;(4)户口性质(对个人参保的,由本人负责提供以上四点信息)报我局统征办。
3、已领取社保卡人员办理业务本人办理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卡;代办需携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卡。
五、受理地点:昔阳县政务大厅统征办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联系电话:0354-4133929
九、办理流程:
1、本人办理:出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领取社保卡的携带社保卡)在窗口直接办理业务,填写《社保卡业务办理登记表》。
2、代办:携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领取社保卡的携带社保卡),填写《社保卡业务办理登记表》。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12)161号,补换卡28元/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