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占用审批
二、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14条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申请的范围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办理材料
1.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申请表;
2.拟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位置、面积、期限、用途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4133907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根据建设部、财政局、国家物价局【1993】410号文件,根据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建城字【1993】307号、晋价涉字【1993】177号文件,根据晋中市物价局、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价费字【2013】142号文件之规定。
收费标准:营业性占道费:主干道0.6元/平方米.日。次干道0.5元/平方米.日 。小街巷0.3元/平方米.日。 非营业性占道费:主干道0.8元/平方米.日。次干道0.6元/平方米.日.小街巷0.4元/平方米.日 。亭棚占道费:主干道0.6元/平方米.日.次干道0.4元/平方米.日.小街巷0.2元/平方米.日.机动车停车场:主干道1.5元/平方米.日。次干道1.0元/平方米.日。小街巷0.5元/平方米.日。自行车停车场:主干道0.4元/平方米.日。次干道0.3元/平方米.日。小街巷0.2元/平方米.日。临时产品宣传、促销、商业庆典等商业性经营活动:主干道300元/日.次干道200元/日.小街巷100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