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大厅三楼工商和质监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33900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及《1992价费字414号》、《计价格[1999]1707号》开业登记20元;变更登记10元;注销登记:不收费。
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