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晋升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答辩考试,统一采取“比较成绩法”划定分数线并确定考试等次。具体如下:
1.分别计算各学段学科的平均成绩。
2.分别计算每人的比较成绩。
比较成绩=本人成绩-该学段学科全县平均成绩
3.将全部参评教师的比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名次。
优秀等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不合格等次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由低到高确定;报考科目仅有1人的,其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余人员确定为合格等次。
现将2017年度晋升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答辩考试合格以上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1月27日—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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