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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晋中市“最美志愿者”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4-18 14:58:59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晋中市广大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精神风貌,大力推进“文明晋中”建设,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最美晋中人”系列评选活动的方案》要求,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评选活动立足基层,面向群众,通过寻找、发掘、宣传优秀志愿者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事迹,诠释志愿服务的深刻内涵,营造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我市“两个全面”奋斗目标凝聚正能量。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凡在晋中市学习、工作、生活,在单位、社区、志愿组织及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的志愿者均可参与评选。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3.热心公益,无私奉献,长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讲文明树新风、党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同等条件下,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优先。

三、评选步骤

(一)启动部署(2月底)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下发通知,正式启动“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

(二)推荐(3月—5月)

1.推荐方式。以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县(区、市)文明办,开发区党工办,市直机关工委,市非公企业工委,市民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和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志愿组织向市文明办推荐候选人,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1-2人,推荐单位要把好被推荐人政治关、品德关、法纪关,掌握被推荐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全年服务时数不低于100小时。

2.宣传发动。各推荐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途径向社会宣传评选“最美志愿者”的条件程序,广泛发动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评选。5月底前,要将推荐材料寄送至晋中市文明办。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199号市委大楼609,邮编:0306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最美志愿者”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晋中市“最美志愿者”推荐表》,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jzwmb@163.com,联系电话0354—2636314。

(三)事迹展示及投票(6月—10月)

6月份在各县(区、市)、市直各工委、民政、群团组织和志愿组织推荐基础上,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进行初审,从中选出20名候选人,参加最美晋中人评选。7月起在晋中日报、晋中晚报、晋中文明网、晋中发布对候选志愿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集中展示。10月起在相关平台,接受社会公众投票,具体投票办法另行公布。

(四)评审决定结果(11月)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综合社会公众投票结果,召开评委会,组织评议,从候选人中选出10名“最美志愿者”。评议参加人为市文明办、市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具体权重为:投票得分占50%,组委会评分占50%。

(五)结果公布(12月底)

通过晋中日报、晋中晚报、晋中文明网、晋中发布等媒体及其他途径发布评选结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认真策划、开辟专栏,以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对整个活动过程和典型事迹进行跟踪报道,深化活动效果。使组织推荐“最美志愿者”的过程成为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2.立足基层,发动群众。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展现志愿者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3.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各级各部门要周密细致组织评选,确保推荐的候选人事迹务必真实可靠,被推荐人基本情况、所获主要荣誉等信息准确规范。对推荐材料要认真把关,做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规范。并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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