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城区社区管委会: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市政发[2015]29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市政发[2015]51号)先后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51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0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5项(下放管理层级51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24项),取消年审年检事项3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8项,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项。
根据两个文件要求,涉及我县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71项。其中,规范行政审批项目9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37项(承接列入行政审批项目27项,承接部分下放审批权限10项),取消年审年检事项2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2项,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项。
落实和承接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后,我县行政审批项目共189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18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5项。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规范和调整了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规范的名称、范围等事项办理。对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
1、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市政发[2015]29号、51号规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9项)
2、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市政发[2015]29号、51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37项)
3、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市政发〔2015〕51号取消的年审年检事项目录(共2项)
4、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市政发〔2015〕51号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22项)
5、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市政发〔2015〕51号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1项)
昔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