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三、申请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资信证明一份(银行的资信证明或存);
4、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自有经营场所,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租赁经营场所,应出具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核准商店名称的证明材料或工商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受理地点
县政务中心三楼固定日窗口
六、办理时间
每周一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20447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