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三、申请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原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地点
县政务中心三楼固定日窗口
六、办理时间
每周一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20447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