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办事服务 » 市民办事 » 户籍管理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办理户籍登记民族成份变更更正业务
发布时间 :2017-03-21 11:31: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5  

一、法律依据

国家民委、国务院四普领导小组、公安部《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和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户籍登记四项变更更正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派出所受理,户籍民警、责任区民警、所长审核签字;

2、报县公安局审核签字;

四、办理时限    19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关文章
  •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信息纠错
主办单位:中共昔阳县委、昔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昔阳县委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晋ICP备:12007460号
本网站所发布内容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