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具有晋中市常住户口,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
申请材料 |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本人《户口簿》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在城区、开发区的办理临时身份证,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
办理时限 |
三个工作日。对参加考试、坐飞机等急需用证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临时身份证当天申领当天取证。 |
收费标准 |
每证10元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办理单位 |
县(区、市)公安局、户籍在城区、开发区的办理临时身分证,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夏季作息时间:3:0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