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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发布时间 :2017-06-21 16:15:3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9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具有晋中市常住户口,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本人《户口簿》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在城区、开发区的办理临时身份证,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对参加考试、坐飞机等急需用证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临时身份证当天申领当天取证。

收费标准

每证10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单位

县(区、市)公安局、户籍在城区、开发区的办理临时身分证,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夏季作息时间: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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