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户外广告登记
二、设定依据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三、申请条件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4、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广告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复印件)
4、户外广告样件;
5、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发布单位、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改变的,重新申请。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大厅三楼工商和质监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33900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