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采矿权申请登记(砖瓦、粘土)
二、设定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山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晋地发3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等。
三、申请条件
1、采矿权申请人具备企业法人资格;2、已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并在预留期届满前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
四、办理材料
1、矿山企业新立采矿权的申请;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地质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备案;土地复垦方案及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环保部门);矿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审查意见(安监部门);4、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5、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或公开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6、申请煤炭采矿登记的,需提供依法设立煤炭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地热、矿泉水登记的,需提交《取水许可证》;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33910
九、办理流程
行政审批股受理—行政审批股审核—行政审批股进行审批—制证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