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征占用林地审批申报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征占用林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2、相关的项目批准文件;
四、办理材料
1、征占用林地建设单位的申请;
2、征占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批准文件;
4、使用林地申请表;
5、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
6、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建设单位与被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安置 补助费协议;
8、有调查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森林植被恢复实施方案;
9、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凭证;
10、其他证明材料。
五、受理地点
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33915
九、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勘察或专家论证→缴费发证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 《山西省植被恢复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02】155号)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 6元/㎡
2、未成林造林地 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 8元/㎡,国家重 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 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 3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 2元/㎡
6、城市规划区林地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