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字〔2017〕78号
各县(区、市)农机局:
为强化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40号)文件精神,现将两份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规范程序
各县(区、市)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及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对农机购置补贴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违规行为的类型、规范违规行为处理的程序。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市于2016年成立了“晋中市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违规处理工作组”,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中起了重要作用。现因人事变动,对工作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雷亚伟 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张志勇 市农机局生产指导科科长
周 俊 市农机局计财科科长
车轩辕 市农机局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育红 市农机局科长
成 员:各县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副局长和站长;市农机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县级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依据部、省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从严、从重、从快”原则,对本市范围内农机补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形成对违规产销企业的高压震慑态势,进一步维护农机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农机补贴资金安全。
晋中市农机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