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城区社区管委会:
按照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同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5〕2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落实承接1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承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对取消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承接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项目,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附件2:县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共3项)
附件3:县政府落实晋政发[2015]23号承接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共1项)
昔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