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活动(打字、复印)审批
二、设定依据
(1998)新闻出版署11号令第63号
三、申请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和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
1、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
5、打字复印经营单位申请登记审批表。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大厅文化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33916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需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