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气象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5、《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 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四、办理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2份;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1份;
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份;
5、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1份;
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1份。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3036850
九、办理流程
1、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材料;
2、审核:相关负责人对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需要时组织进行现场勘察;
3、审批:相关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作出许可决定;
4、办结:准予许可的,由窗口工作人员颁发《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不予许可的退出办结程序,并及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