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固定的工作厂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4名以上经省级或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5、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办理材料
1、填写《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2份
2、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人员登记表、有关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施清单;1份
5、安全保障责任制和措施;1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3036850
九、办理流程
1、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材料;
2、审核:相关负责人对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3、审批:相关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作出许可决定;
4、办结:准予许可的,由窗口工作人员颁发《施放气球资质证》;不予许可的退出办结程序,并及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